明宝斐然 第44节(2 / 2)
第一,这只是移情。
第二,人不可能对一个只相处过十几天的异性产生一千天的念念不忘。
第三,他没理由这么喜欢她。
但是。
第一,他有海外求学的孤独感吗?就算是弗洛伊德亲自来给他做梦的解析,答案也只会是没有。
第二,他有对同胞天然的渴求亲近之情吗?很显然也没有。
但是的但是,他还有最后一点——他没理由这么喜欢她,即使她漂亮、可爱、天真、单纯、烂漫、善良、有一点撩人心痒的娇气、一点让人无奈的个性、一点让人不忍揭穿的笨拙、一点天然的娇憨、一点没见过世故的纯然、一点脆弱和完美适配的坚强、一个让人不自觉就想关注她的已经治愈的心脏病,以及一双漂亮的、被痛苦攫取时与他对视、令他忘却周遭所有声音的眼睛。
这样的女生难找吗?不难吧。
向斐然甚至思考过,那天高烧下的吻是不是也助纣为虐了。他阅览了近十年的高分文献,以确定人在高烧时是否会分泌某种激素让人对吻的成瘾性大幅提升,查阅无果后,向博士难得走进了旁边那栋办公楼,找到了相关生物医学方向的博士,问:发烧时是否会分泌或提高某种信息素从而给大脑伪造成瘾幻觉?
对面博士:“……nope.”
做科研,思路的灵活变通很重要。
在所有路都被堵死以后,向斐然意识到了这件事的另一种表述:
“向斐然喜欢商明宝,是一件在科学上无法被证伪的事。”
那天,在午后的昏昏欲睡中,这句话如一行鲜明的代码,钻入他闭目养神的脑海中。
他睁开清明冷然的双眼,薄唇紧抿的脸上,是某种难以言喻的、不敢置信的自嘲。
为什么要千方百计为自己喜欢商明宝一事找到正当理由?
难道,喜欢她一事有害?
向斐然,你真他妈发文章发到脑沟回堵塞。
后来,唯一的事情便只剩下了他是不是要这两分的喜欢。
他给了自己时间,沉默地观察、不断地内省,宛如一场苦修,只为了将她从他的意识领地清除出去。如果他有耐力的话,这场实验会持续更长,也更意味着他确实可以放下。
但,到此为止了。
他要这两分。
·
向斐然深深地看了她一阵。
她几乎快哭了,虽然没真的哭,但下睫毛已经被沾湿,那是被他吻出的、不由自主的生理反应。
他鼻息里哼出一声轻笑,手掌在她腰后带起一阵酥麻:“都亲成这样了,也只是date?”
商明宝涨红了脸,抬起手来,似乎想扇他一巴掌,被他不由分说地按住了:“干什么?亲完了就不认账了?”
商明宝轻轻踢了他一脚,反被他按到怀里,下巴抵着他俯身的肩膀。
她不动了,耳边听到心跳声,分不清是他的,还是自己的。
·
这间公寓一看平时就没有人来住过,向斐然看穿却没戳穿,只是将阳台门揿开了一道风,让空气流通。
客厅角落里,那株60美刀的圣诞树已经积了一层薄薄的灰。
向斐然摸出烟盒,坐在第一次吻商明宝的窗台边,翻过手腕比了比:“可以吗?”
他刚刚要吻她之前也是这么问的,商明宝身上热潮未退,潦草地点点头,甚至都不敢看他:“下次别问了……”
向斐然将烟抿进唇角,垂着脸闷声笑了一下:“你是指哪个?”
商明宝恨不能把手里的衣架扔他身上。
其实她有点想抽烟,平时要躲着苏菲已经够辛苦了,现在还要加个他,憋死她得了。为了不被发现,她抽很细很淡的女士烟,倒没有什么瘾,只有时候课题小组讨论得烦了,或者课间犯困时才抽上一根。
她潜意识里还是觉得抽烟喝酒不乖,而向斐然喜欢的,大概是曾经那个很乖很娇气的她。
在这里若无其事地将衣帽挂好,有一种跟他一起同居在这里的错觉。
想到这一点,商明宝衣服也不挂了,随手扔到床上。
因为今天在东区别墅那里要身体力行地干一些体力活,她今天穿得很修身,一件浅灰色的法式方领长袖针织衫,将她衬得肩颈修长,两根锁骨纤细平直,而平时没有注意过的女性曲线却前所未有地凸显出来。
向斐然像是今天才跟她见了第一面似的,莫名被烟呛了一口,将视线不着声色地移开了。
等商明宝接完一通越洋电话后,向斐然捻灭烟,提议说下去走走。
穿过不远的两个街区,就是中央公园。
十二月的中央公园已很萧瑟,叶子基本都落光了,只剩枝桠。今天阳光好,将那些商明宝叫不出名字的乔木枝桠晒成银白色,像火焰伸向蓝天。凌晨又下新雪,敷在干枯的草坪上,像是某种黑白分明的山水画。
这么冷的天也有人在弹唱卖艺,但他自弹自唱的曲子很怪,难听得有一种猫在五线谱上滚过的别致,因此面前摊开的琴盒里收获可怜。
向斐然从冲锋衣口袋里掏出一张二十美元,弯腰放进他的琴盒里,跟他说:“帮我问一下旁边这位小姐,一对男女接过三次吻后,是什么关系。”
小哥转向商明宝,手中拨出一串琴音后,用怪异的民谣调子弹唱道:“oh~美丽女孩,告诉不安的我,接过三次吻的我们是什么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