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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长庚在心里默念几万遍“平心静气”,如何以平常心态看待顾昀不日将至,甚至如何尽量不想这件事——热切与焦躁依然并形成双地缠住了他的骨头,每时每刻都拿着长满尖刺的藤蔓抽着他的心,一会疼一会麻,自欺欺人也不管用。

第二天一早,长庚便叫住了那位玄铁营的小将士:“小兄弟,你们要是想经蜀中南下南疆,一般走怎么走?”

小将士回道:“公务自然走官道,其他的可能要便宜从事,那就说不准了,山沟里爬进来也是有可能的。”

长庚默默地点了点头。

不多时,小将士惊诧地发现,长庚竟将他那身跑江湖时穿的烂袍子换了下来,换了一身衣服,虽未见多华贵,但十分考究,也隐约能看得出非富即贵来。

长庚摇身一变,便从穷书生变成了不折不扣的佳公子,连客栈掌柜见了他,说话都不由自主地恭敬了几分。

他就这样做少爷打扮,每天去官道上遛马,也不知是等人还是展览。

少爷衣服不禁脏,一天尘土喧嚣下来,晚上回来就得落一层灰,长庚不肯劳动别人,都是自己动手洗干净——他非洗不可,因为傍身的“少爷行套”只有两套,不勤快跟不上换洗。

每天长庚跨上马的一瞬间,心里都在想:“要么我还是走吧。”

四年多没见过顾昀了,思念日复一日罗成了山,他看着那山不由得担惊受怕,生怕它稍有风吹草动,就“轰隆”一声塌了。

他又想跑,又舍不得跑,一路在心里自己跟自己打架,还没打出个所以然来,就已经到了官道上。长庚只好既来之则安之,一整天徘徊在周遭喝风吃沙子,通常连只兔子也等不到,晚上回去的时候,他就想:“明天一早我就结账走人。”

然而第二天早晨再次食言而肥,依然打着架来到官道边。

这样疯魔的日子过了足足四五天,傍晚长庚调转马头回客栈的时候,见西方残阳烈烈如血,煞是好看,便不由得放慢了速度,让他那马边踱步边吃草,溜溜达达地回想起这些天自己的所作所为,他有点啼笑皆非,心道:“此事要是被了然知道,大概能把他笑成个没板牙的高僧。”

就在这时,长庚忽然听见身后传来马蹄声,似乎有车马队经过,他拨转马头靠边让路,下意识地一回头,见几匹好俊的高头大马转眼便飞奔而至,后面还拉着一辆马车。

远远一看,那些骑士身上都是便装,与其他匆匆赶路的旅人并无区别,但长庚的心却不知为什么,骤然开始狂跳。

☆、第39章匪祸

即使烈风呼啸过耳,马蹄暴躁地捶打着地面,沈易还是耳聪目明地听出车里的声音不对了,他催马赶上顾昀,腾出一只手捂住胸口,模仿了个呕吐的动作,挤眉弄眼地使了个眼色——那位吐了怎么办?

顾昀不怎么明显地笑了一下,明晃晃地表示——活该,自己收拾。

顾昀南下,是为了南疆军统帅傅志诚丁忧一事,傅将军老母新丧,他便上书朝廷,声称自己要挂印回家,为母守孝。

“丁忧”其实是个不咸不淡的托词,走也行,不走也行,反正怎么都有话能圆回来,但封疆大吏们历来没有这么办的。

倘若统帅回家几年,万一有战事,谁来负责?

何况整个大梁都知道,那傅将军乃是土匪头子出身,是当年被老侯爷揍服了招安,方才入仕,至今见了皇上都是有时克制不住,时不常地会冒两句粗话出来,根本没那么讲究。

傅将军分明是对击鼓令不满,又赶上这一年南方水患,南疆一线乱得要命,便干脆踩着这节骨眼撂了挑子。

随行车里坐的是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