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13章(2 / 2)

陈锋这支探险队,人数总共有二十多人,以陈锋为首,都是陈锋的老乡、亲戚、族人之类的。

“黄金湾?”

“哪里的每一寸土地都被人挖过了,还指望哪里能够找到黄金,做梦去吧。”

陈锋一听,顿时就忍不住说道。

要说这黄金洲也真不愧是黄金洲之名,几乎随处都有被发现的金矿。

特别是在西海岸这边,从最北面的千河城开始,一直到黄金洲最南端这边,大大小小上百个的据点、城镇几乎都是因为发现了黄金、白银而逐渐的兴盛、发展起来的。

单单是在黄金湾周围一带就发现了上千座金矿,吸引了大大小小几百个商行,十几万人聚集在黄金湾一带开采金矿。

但黄金洲最大的黄金、白银产区却是控制在大明远洋贸易行的手里面,阿兹特克王国和印加帝国都被大明远洋贸易行给征服,这两块区域,黄金、白银最多,产量最大,却是被大明远洋贸易行给独占。

大明远洋贸易行自己并不开采黄金洲和白银,他们主要是利用阿兹特克王国和印加帝国的本土殷商后裔替他们开采黄金和白银,每年这两个帝国都要用黄金和白银堆成金字塔来向太阳神赎清自己的罪孽。

靠着这样的手段,大明远洋贸易行每年都可以获得价值数以千万两的黄金和白银,这是其它商行羡慕不来的东西。

大商行吃大头,小商行吃小头,至于类似于陈锋这样的探险队,他们一般有两种模式,一种是自发性的出去寻找金矿、银矿,然后可以自己开采,也可以将这个金矿、银矿大致的估算一个价格卖给商行。

另外一种就是受商行或者个人的雇佣前去某些区域探险,寻找黄金、白银之类的,这种方式就不需要自己出钱,所有的费用多会有人出,如果发现了黄金、白银矿,他们可以获得相应的报酬和奖励,有些大方的商行和东家,还会给予一定的股份。

这两种模式在黄金洲都非常的流行。

一般刚刚来黄金洲没有什么基础的人都会先替人做事,要么帮人挖矿,要么去帮人探险,等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资金之后就可以带着自己的老乡、族人去单干。

黄金洲这里相对非常的宽松和自由,任何人都拥有探矿权和采矿权,发现的金矿、银矿只要率先到当地的官府去通报,并且花一笔钱购买下矿区的土地,这片矿产就可以永久性属于自己。

这也是朝廷这边为了刺激黄金洲的开发所想出来的政策之一。

黄金洲的土地实在是太广袤了,而黄金洲这里的人实在是太少了。

这几年移民过来的人很多,但是整个黄金洲的大明人总数依然还不到五百万人,这其中还要算一算那些还在穿开裆裤的混血小孩。

很多来到黄金洲的人基本上都会娶当地土著的女人,少的三四个,多的七八个,本地的这些土著也乐于嫁给大明人。

因为大明远洋贸易行的一番宣传,大明人和本地的土著祖上是一家人,长相上差别又并不大,同时因为宗教宣传的缘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