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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不住上去踢上两脚,然后会立即被侦查员拉开说:“不能打不能打,有一点儿伤都会说是刑讯逼供。”
桂法医仿佛陷入了困境,说:“不是性侵害,不是侵财,又难以用仇杀来解释。谁闲着没事杀害一个这么漂亮的女学生呢?”
“看来案件性质,只有和侦查员碰头以后再考虑了。”我说,“开始吧?”
虽然尸检工作已经开始了一会儿,但是我们通常会用“开始吧”这样的词语表达开始进行系统解剖检验的意思。
尸检工作进行得很快,一来我和桂法医都是轻车熟路,二来尸体上没有损伤,需要测量、拍照、局部解剖的地方少,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对于死者颈部我们仔细地进行了解剖检验,逐层分离肌肉,发现深层肌肉有明显的出血反应,相应的舌骨也骨折了。之前推测得不错,死者死于扼压颈部导致的机械性窒息。
我脱下了戴在外层的沾满血迹的手套,走到解剖室外。师父仍在一点一点地检查着死者的衣物,衣物的旁边整整齐齐地放着一些物件,有钥匙、零钱、发绳什么的。我走到师父旁边说:“师父看这么仔细啊,这么久都没看完?”
师父点点头,说:“尸检结束了?现在挺熟练嘛。有什么发现吗?”
“挺简单,所以快。有两个发现,一是死者死于扼压颈部导致的机械性窒息,二是排除强奸杀人的案件性质。”
“排除强奸?”师父停下手中的工作,看着我说,“什么依据?”
“依据充分。处女膜完整,会阴部无损伤。”我信心满满。
“那你彻底错了,这就是一起强奸杀人的案件。”师父笑了一声,说道。
师父的这句话像是给了我闷头一棍。两个多小时辛苦的尸检,就得出两个结论,结果还“彻底错了”一个,这实在是太伤自尊了。我晕乎了几秒钟,才反应过来:“不会啊,处女膜确实是完整的,那您有什么依据肯定是强奸杀人?”
“首先要纠正你的错误。”师父说,“没有发生性行为,不代表杀人凶手的目的不是性侵害。这是逻辑性问题。”
我想了想,发现自己确实犯了一个逻辑上的错误。案件性质的推断是从现场、尸体的种种细微痕迹分析凶手的动作,发现凶手作案的目的,而不是看尸体的被侵害结果来倒推凶手的目的。我忽视了“未遂”这个概念。
“没有实施性行为的原因很多。”师父接着数落我,“凶手性功能障碍可以吧?准备强奸的时候发现马小兰已经被掐死了就停止了强奸可以吧?最关键的一点,你刚才也注意到了,马小兰貌似刚刚来了例假。”师父拿起死者的内裤,裆部果真有些许血迹。
“我知道错了。”我嘿嘿笑了一下,说,“师父发现关键痕迹了?”
“不是关键痕迹,是可以确定案件性质的依据。”师父指了指检验台一旁整齐摆放着的物件。
“这些零钱、钥匙能说明什么?”我对师父的推断充满好奇。
“别插嘴,我不是说随身物品。”师父用止血钳指了指几段绿色的物体,说,“这些是在死者外裤的内面发现的,黏附在外裤裤腿内侧。”
我用止血钳钳起其中一段,看了看,说:“这应该是植物的茎,还有叶子。”
“是的,说明什么?”师父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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