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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色还不错,可这个款式你穿有点老了吧?”
乔琳说:“不是我穿,是给你买的。去了趟大菜市。”
乔妈如临大敌,顺手就把衣服往沙发上一扔:“你净开玩笑,我都多大岁数了,还穿粉色。”
“是桃粉色。”乔琳捡起衣服往她怀里塞,“试试,肯定可合适了。”
乔妈欲迎还拒地拉扯一会儿,最后还是进屋换了长裙,她进屋的时候满脸疑虑,出来的时候就全换成笑容:
“你别说,我穿这颜色还真挺好看。”
乔妈在客厅的穿衣镜前转了两圈,随后去问刚刚洗漱完毕的乔琳:“衣服是在大菜市买的呀?多少钱,你没被坑吧?”
乔琳的脸有些发红:“220……”
——她实在没有乔妈的手段,即使知道底价,还是被店家宰了一刀。乔琳心虚地强调:“原价1800呢。”
“220。”乔妈摸摸衣服的料子,“啧,有点贵了,我感觉也就值65。”
关于这一点,乔琳实在没办法否认。
乔妈把衣服换下,还不忘去问乔琳:“对啦,你还没说今天楼下那个男生是谁呢?”
乔琳回答就是普通的同事,却被乔妈白了一眼。
“你这一大早上又是化妆,又是换衣服的。还能是普通同事?“
乔琳硬着头皮说:“就是普通同事。化妆、挑衣服,都是为了表示礼貌。”
“哎呀,那你这两三年,一直也没礼貌过呀。”乔妈说,“行吧,同事就同事。你俩白天干嘛去了?”
“去泡……”乔琳心想可不能说是泡温泉,要不然老妈又该多想了,正琢磨着该编个什么样的谎话,握在手里的电话忽然震动起来——陆饶发过来一家法餐厅的定位。
乔琳有些意外,心想不是说好只约一次会吗?
“既然说好是一次,那就不用再答应他了。”
法餐……我好像还没吃过着正经的法餐呢。
这时陆饶又发来一条消息:
“明天我请陆枫吃饭,你要过来吗?”。
第34章 法餐
“明天我请陆枫吃饭,你要过来吗?”
短信刚一发出,陆饶就开始后悔,毕竟这天上午乔琳刚刚提起被李总打压的事情,晚上自己就说要带她去见老姐,意图实在太过明显,果然,他很快就收到乔琳的回复:
“谢谢你,不过真的没有这个必要。”
陆饶思考一下,随后还是决定不要强求。
“那我就自己去呗。”
他给姐姐陆枫打去电话,连着几次都被按掉,第四还是第五次才终于接通。
“你干什么!打打打打个没完,拒接是什么意思你不明白吗?拒绝就是在忙。”
陆饶问:“你在忙什么?”
“刷剧……马上就要揭露凶手了。”
“我就知道。”陆饶告诉陆枫,明天自己要请她吃饭,陆枫的第一反应是:“我不去。”知道陆饶选了她最喜欢的法餐厅,她才勉强同意。
餐馆的名字叫“tournelle”,是家开了快二十年的老店,店主是个满嘴福建口音的法国白人,十几年前开店的外国人实在太少,大多都去教英语了,冷不丁见到一个老外开餐馆,餐品好不好吃,正不正宗,其实也都没什么所谓了。
更何况店老板还是个会讲故事的人,十多年前刚开店时,店主就是逢人必讲,说他的父母在巴黎的蒙马特尔经营一家餐馆,紧挨着梵高、高更他们经常光顾的咖啡馆,所以他背井离乡,带来的不仅有正宗的法国风味,还有穿越时间和空间的历史与艺术。
第一次听到这个故事时,陆饶才刚上初中,正是好忽悠的年纪,听完店主的讲述多喝了好几口洋葱汤,等陆饶年纪大了些,才回过味来,心想这白皮这么多年,得祸祸了多少小姑娘啊。
姐姐陆枫喜欢这家餐厅,其实也不是出于菜品的正宗,单纯是因为儿时家里每逢喜事,父母都喜欢带着她俩来这家店吃上一顿法餐,算是他们儿时美好记忆的一部分。
陆饶没这么念旧,他反而挺烦这家餐厅的,一是因为这家店的菜品做得太过随意,甚至一度濒临闭店,最后还是店主请回两个中国人当厨子,菜品才变得精致又正宗,但这么一来,也就和儿时的味道没什么关系了。二是因为大一那年暑假,陆饶和自己喜欢艺术也喜欢养兔子的室友一起去了趟巴黎,出于好奇和顺路,他带着室友去蒙马特尔寻找老板口中的家族百年老店“tournelle”,两人一路找到天黑,见到一座叫“tournelle”的桥,一条叫“tournelle”的街,就是没有叫“tournelle”的餐馆。
白跑一趟不说,两人还在红磨坊附近被一个喝醉的酒鬼给打了,以至于每次想到儿时这家法餐厅,他也能同时想到那个“两个小伙子愣是没打过一个醉鬼”的屈辱夜晚。
“行吧,为了乔琳,再去一次吧。”
哎呀,那天都怪室友拖后腿。
周日晚上,陆饶开车去到这家坐落在南山旧街的法餐老店,因为是自己做东,陆饶提前半个小时到达餐馆,然后花了四十分钟在附近找车位,好在……好在他姐也得找车位。
他定的位置在餐厅前面的小院一角,挨着整家餐厅除了老板最有法国风味的东西——一棵将近三层楼高的梧桐树。陆饶落座时,正赶上大鼻子的老板坐在隔壁桌给两个大学生模样的姑娘讲着自己这家餐馆的由来,陆饶听了一会儿,十几年的时间,老板干瘦了好几圈,脸上的皮都开始变得松弛下坠,他的故事倒是愈发饱满,讲梵高的时候还特意提到铃兰咖啡馆老板娘和梵高的情史,并且话里话外还在暗示老板娘和自己的家族有着不远不近的血缘关系。
陆饶正在这里纠结着要不要起身和老板对峙,把几年前被醉汉暴揍的气撒在他身上,姐姐陆枫就到了,她披了一件明显是当做睡衣在穿的宽大到不合身的t恤,踩着拖鞋,和周围的几桌女生的精致穿搭格格不入。
陆饶看着她趿拉着着拖鞋一路走到桌前,问她:
“你就穿这个开车吗?”
睡眼惺忪的陆枫指了指身后,一个熟悉的身影随即走进餐馆——是陆枫的青梅竹马,也是陆饶眼中的“世界顶级舔狗”陈其鸿。
“你怎么来了。”陆饶一脸嫌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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