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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势平缓的地方,没处下手;地形复杂的地方,也找不到机会。人家就算是休息,那也不缺人警戒。

现在那个队伍中最显眼的小屁孩,竟然独自一个人出来了!简直是天赐我也!

要知道他们平时连大小号,最起码也要五六人一起出动,还轮班看守……

要论显眼,队伍中除了匈人大王子,就是阮白。匈人大王子是坐着囚车,独一份。阮白是骑着高头大马,也是独一份。身边的那些骑着普通战马的士卒,愣是被他衬托的像是护送纨绔子弟的家丁似的。

劫匪头目一挥手:“跟上!”

茂密的树林子里,立刻就有十多个劫匪应声,手上个个刀子出鞘。这些天他们早就憋狠了。而且绿林道上有规矩,再过去就不是他们的地盘了,他们就算是要越界,也不能带那么多人。到时候要是再想劫囚,可能性就更小,付出的代价势必也更大。

换了前几天,劫匪头目绝不会就这么轻易地对阮白下手,可是这几天,他自认为已经对这个队伍有了足够的了解。

这个少年显然和带头的将领关系不错,很可能是兄弟。看他被安排在队伍中间,防卫最严密的位置,还时不时的到马车上坐一会儿什么的,和其他士卒们的关系看上去也不错……

劫匪们对这片林子很熟悉,没一会儿就绕到了阮白的前面守着。

头目对手下小声交代:“点子身手不错,小心别被老鹰啄了眼。”

劫匪们纷纷应是。做他们这一行的,最不要命,也最惜命。头目对他们的交代,必然是有道理的。再说,他们这一次的买卖实在凶险,而且心里面不是没别的想法。

有一个劫匪就趁着阮白离开还有些距离,小声问道:“魁首,咱们虽然落草了,可也是价周人。难道真帮着匈人把他们的大王子救了送回去?”

“呸!救个屁!”头目阴冷的视线扫了扫囚车的方向,树林浓密,距离又远,他什么都看不到,却一点都不影响他话语中的毒辣,“匈人给咱们的钱,咱们好好收着。到时候,匈人大王子到手,咱们就再向匈人敲一笔。难道他们还敢派人到大周来搜山?咱们大周的官府都找不到咱们的寨子,靠几个匈人?哼!”

“魁首真是好计谋!”劫匪眼睛大亮,拍着马屁,又问道,“只要匈人大王子在咱们手上,就不怕他们不给钱。可是他们给了钱之后呢?难道咱们就把匈人大王子还给他们?”

“嗤!还个屁!”头目看着阮白抬头看到一个鸟窝,开始爬树,脸上露出一个轻蔑的笑容,嘀咕一句,“小毛孩子。”低声对手下说道,“到时候咱们就把那匈人大王子给一刀剁了,提着他的脑袋到官府,说是在路边意外捡来的……呵呵,到时候咱们或许能当个良民。反正这些年咱们钱也赚够了,到城里买个大宅子,说不定还能娶上个官家小姐,哈哈哈。”

具体的操作当然不会这么简单。劫匪们日子过得虽然闭塞,但是又不是脑子闭塞。若是随便一个人就能提着匈人大王子的脑袋去换赏,那一定是在做梦。不过他们知道,魁首还真的能有实现这个计划的可能性。

他们石荆寨四百多人,称霸方圆百里的地盘,不说截到的货,就是往来行商们的各种孝敬,每年也能收到手软。这些东西,全都是魁首处理的。换来的物品,不仅能让他们在寨中过上好日子,甚至还能穿金戴银。

曾经他们也是良民,但是吃不饱穿不暖。现在他们能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却想着衣锦还乡,最好还能娶个好人家的闺……女?

“糟!”在一会儿没听到手下的声音的时候,就知道不好,身子赶紧就地一滚,“嗖嗖嗖”几乎是不分先后的三声锐响,三枝利箭射穿了蹲在他身后的手下的胸口。

他看得亡魂皆冒,根本来不及也不敢回头看,只管往浓密的灌木丛里跑